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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融资性担保行业总体运行基本平稳

   近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了2011年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情况。

  2011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以促进规范发展,防范化解风险为主线,加快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监管部门)完成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整顿工作,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取得积极进展,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管理逐步规范,监管架构基本建立,融资性担保行业初步纳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从行业发展情况来看,2011年融资性担保行业总体运行基本平稳,发展速度较快。

  一是机构和业务增长较快。截至2011年末,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共有法人机构8402家,较上年末增加2372家,增长39.3%,其中,国有控股占18.7%,民营及外资控股占81.3%,民营及外资控股机构占比同比增加5个百分点。在保余额总计19120亿元,较年初增加5374亿元,增长39.1%。

  二是资本和拨备增多。截至2011年末,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总额9311亿元,同比增长57.2%。净资产总额7858亿元,同比增长63.8%。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18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1.8%,占年度担保业务收入的51%;担保赔偿准备金余额31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2.7%,占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7%。担保准备金合计56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4.1%;担保责任拨备覆盖率为607.5%,较上年末增加100个百分点。

  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截至2011年末,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12747亿元(不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贷款),同比增长39.8%。其中,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9857亿元,同比增长40.5%,占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的77.3%。融资性担保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是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进一步加强。截至2011年末,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计15997家(含分支机构),同比增长32.6%。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127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629亿元,增长39.8%;融资性担保贷款户数18.1万户,较上年末增加1.6万户,增长9.6%。融资性担保贷款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中余额占比2.2%,户数占比9.7%,较上年末分别增加0.4和0.5个百分点。

  从行业监管情况来看,2011年融资性担保行业完成全面规范整顿,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风险防范化解力度不断加强。

  一是全面完成规范整顿,为行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2011年,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提升规范了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准入门槛,一批相对较为规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取得经营许可证,一定程度上净化了行业环境、规范了经营行为、明确了监管对象、锻炼了监管队伍,行业地位和形象有所提升,银担合作的基础和环境有所改善,促进了融资性担保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二是深入推进制度建设,监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2011年,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以《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核心的融资性担保行业规章制度体系,就融资性担保机构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再担保机构管理、保证金监管、资本金运用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已下发了《关于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的通知》,从制度上消除客户保证金被挪用的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健康发展。

  三是积极研究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环境。2011年,联席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的通知》,通过促进和规范银担合作,推动融资性担保行业依法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银监会等八部门《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对融资性担保行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规划,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措施,为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四是加大风险提示,加强风险防范化解。去年以来,针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风险问题,联席会议高度重视,加大风险提示指导力度,积极稳妥推进风险化解,督促各地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及时报告处理重大风险事件。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担合作风险自查和抽查,防范化解银担合作风险隐患,促进银担合作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机制,监管队伍得到锻炼和提高。联席会议去年组织融资性担保监管专题培训、统计制度培训以及大型融资性担保机构高管人员培训等,进一步明确了地方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推动其工作重心逐步从准入为主转移到加强日常监管,提高了地方监管部门的监管执行力和监管有效性,为行业监管队伍的建设和有效监管机制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尽管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取得积极进展,但多年不规范经营聚集的风险隐患和深层次矛盾与问题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融资性担保机构数量过多、增长过快和违规经营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下一步,联席会议将继续完善制度建设,适时启动《办法》修订工作,并对分支机构管理、再担保机构发展、资本金运用等问题进一步深入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加强对地方监管部门的指导协调与风险提示,研究建立地方监管部门履职评价制度,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执行力建设。推动各地监管部门建立完善持续有效的日常监管模式,逐步实现向风险监管、分类监管及持续性监管的转变。与有关部门积极协商,争取出台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扶持政策,并尽快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