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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地方金融政务服务事项“省市联办” 系统上线运行的公告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工作目标,自12月21日起,我省地方金融政务服务事项“省市联办”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通过公司所在市政务服务网办理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商业保理、融资租赁5类机构政务服务事项(附件),经有关区(县)、市金融局审核转报,申报信息可直接推送至省级业务办理系统,无需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再次申报。
二、申请人通过公司所在市政务服务网可查看省金融监管局补正信息、整改要求、办理意见及批准文书,无需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查看。
三、申请人在使用“省市联办”系统中如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各市金融局进行系统调试。
特此公告。
内容附件: 省金融监管局“省市联办”事项清单
省金融监管局
2021年12月21日
来源:省金融监管局